PART 1 金玉其外,敗絮其中的詭男! 
如果我說,那些讓妳痛苦萬分、心支離破碎、顏面掃地的男人,是妳的貴人,妳會相信嗎? 

再精明幹練的女人,這輩子總有極大機率遇到詭(鬼)男人!但不要以為遇上詭男人是耽誤青春的壞事,這傢伙可以毀了妳一生,亦或也可能成就妳下段美好姻緣,就看女人自己的造化,以及有沒有肯聽進諫言的耳朵! 

在和筋肉爸爸閃婚前,我曾經遇上好幾個詭男!或者說,其實我是從“戀愛白癡”開始練的!拜詭男們所賜,我一次次從痛苦泥沼中,跌倒再站起來,摔傷再修養,最後得以從一堆爛泥中浴火重生!那些慘痛經驗,教導了許多戀愛真諦,以至於再碰到不適合對象,可以即時看清抽身,遇到適合對象,也可以“快”“狠”“準”的進入人生另一階段! 

首先,第一個詭男人教會我「辨識」技能! 
「金玉其外,敗絮其中」應該可以用在許多男人身上!大學畢業之初,我就碰上一位,這一位,還整整耗了四年!當時我是剛入行的電視節目小企劃,節目要採訪許多各界成功人士,那次的主題是:七年級菁英。我們從某個權威商業雜誌上,找到一個七年級實業家,不但相貌堂堂,家世優良,學歷顯赫,還從小遊歷多國,精通多國語言,未畢業就被美商挖角,還同時自己創業,記者給他的名號是:從小培養國際觀的創業家!在這裡,我姑且稱他為:敗絮男。 

大戰敗絮男Round 1 
因為我是該集腳本企劃,負責蕊稿,當敗絮男來到攝影棚,當然也由我接待。「是王子!」這是當時第一眼看到他的印象!一舉手一投足都風度翩翩,呈現愛心型的微笑曲線裡有口潔白皓齒,抬頭挺胸的步伐中帶著輕快,西裝筆挺之下看得出身材結實,講起話來不疾不徐條理分明,儼然已經像個歷經世事的企業家。如果要具體畫面,他真的很像韓星李尚禹,還是像李尚禹最擅長演的企業家。 

錄影結束後,敗絮男因為想要節目側錄片,我們有了第一次可以晚餐的機會。那時是寒冷聖誕季節,還記得自己精心打扮(當時我身材不太瘦,也不懂穿衣),他來家裡接我,上車前他還先幫我開好車門,未經世事的女孩哪經得起這種紳士攻式!那晚我們看了恐怖電影,吃了晚餐,搭了摩天輪,燈海廣場中邊散步邊聊天,真是浪漫!他跟我說著他的求學故事,還說其實自己現在有個暗戀的女生,不知道怎麼追她,要我出點意見。這時我已經開始臆測:「暗戀的女生是我嗎?不然幹嘛約我看恐怖片?晚餐還搞得如此浪漫?還是他只是習慣對女生好,真的有其它對象?」,送我回家後,敗絮男的一個舉動,讓我以為自己是真命天女!他說:「記得剛來接你時,我說飯後要給你驚喜嗎?」,於是他又用挺拔輕快的步伐,跑到後車廂,拿了一包禮物給我:「喏!這粉紅圍巾給妳!不知道妳喜歡什麼色,所以我挑了桃紅色!天冷冷的圍著要記得我噢!」。真是壓垮我理性的最後一根稻草!當下我真的以為他喜歡我,還雀躍的跳著上樓去! 

但是!!!自此敗絮男沒再約我,只有接下來好幾個月,來自msn的對話,關於怎麼追她暗戀的女生!逐漸,淡出聯絡! 

有種男人喜愛眾星拱月,不管喜不喜歡的人,都要攏入自己的魅力圈中,純純女孩最怕遇到這種吊胃口吊好玩的詭男,被把玩卻不知道脫身,還以為對方在放長線釣大魚!要是後來煉成精的我才不會甩,但當時我被吊得每天等電話,等msn,問朋友給意見,直到沒了聯絡,還自己檢討,或許是哪裡不夠好嚇跑人家。 

這是第一年。 

大戰敗絮男Round 2 
慢慢適應製作圈嚴苛生態後,我也被操到變瘦了!開始有興致打扮自己,留長了頭髮,愛化妝打扮,公司開始有人說我是正妹,也跟大學男友複合一段時間。某天我們去約會逛街,穿著剛流行起來的膝上襪加澎澎迷你短裙,回家後接近半夜,我竟然接到失聯兩年敗絮男的電話:「好久不見啊!你今天穿澎澎群和膝上襪對不對?」,「是啊,你怎麼知道?」我說,「今天我在XX賣場看到一個美女,後來才發現是妳啊,但妳男友在旁邊,我也來不及打招呼。」。不爭氣如我還是內心雀躍起來,並且兩人又開始聯繫。 
 
我真的做錯的事情,是我在這次事件中,劈腿了。 

敗絮男開始頻頻相約,某天我跟他說,我應該跟大學男友分手,這樣背著男友出來,內心不好受。但他說:「我在創業又同時受聘上班,真的很忙,無法經常陪妳,妳不用急著分啊,不分沒關係啊!」,腦殘鬼遮眼襲擊,我還認為這樣的男人真體貼! 

這次相遇的結束,不是因為大學男友抓包,而是一場“捉姦在床”事件! 

某日我到他租的套房一起看片,我還記得片名是“連鎖信”。對,又是鬼片!關於鬼魅藉由電子訊號傳播的電影。電影最後的橋段是電子訊號鬼魅搞到飛機墜機爆炸,電影演出爆炸,現實生活也上演爆炸事件!此時套房門被撞開,一位穿著OL套裝的小姐,撞進來並指著我開始大哭大叫:「你床上這是誰?你們在幹嘛?為什麼她在你家??」,真是瞎到爆炸!那時候我真的嚇呆了,連嗆聲都忘記,連一起罵敗絮男也沒做到,只是起身拿了包包準備離開!敗絮男一把抓住我說:「妳別走,跟她說妳是誰。」,蛤???我到底是誰?為什麼是我來解釋?為什麼你自己不解釋?於是我起身頭也不回地走了。離開套房後,很不爭氣的眼淚爆出來,他沒有追出來找我,甚至第二天,第三天,他沒有一通電話。 

隔了週末,敗絮男打來,我問他,所以OL是誰?事發後為什麼沒聯繫?敗絮男理直氣壯地說:「她是我受聘公司同事,一直暗戀我,因為她是嬌生慣養型的,公事上也不好得罪她,所以週末我帶她去山上小旅行散心。誰要你當時不願意站出來說妳是誰,我只好這樣。」。「那她沒鑰匙,怎麼進的了你家?」,「不知道啊!可能她一直在樓下等到有人開門吧!我又忘記鎖門!」,真是鬼話連篇! 

如果有種男人,會因為妳外表改變而態度判若兩人,別想太多,他不愛你,他只是精蟲衝腦。如果有種男人喜歡看女人爭奪他,也別再在乎,他誰都不愛,只愛自己,自我為中心。如果有天發現自己不是男人的唯一,快刀斬亂麻吧!拖著狀況永遠不會變!如果有種男人,因為妳有伴侶而想爭奪,別一廂情願認為他好MAN,他只是好鬥,證明自己總是能勝出,小心得不償失!對,當然因為這事件,我和大學男友分手了。 

這是第三年。 

大戰敗絮男Final Round 
工作三年多,我升上執行製作人,掛著非製作人名號,做著製作人該做的事情,我工作很忙,也因為工作操練成熟很多。但是旁人認為再聰慧,遇到敗絮男就是我的死穴! 

自從OL事件,他消失了幾個月!這次是透過電子信,一封文情並茂的懺悔書。信件大意是說:這段時間,他常想到我,卻因為破門事件沒法面對我,因為他知道自己真的錯了,太不把女孩的真心當回事,傷害了許多人。他真的改變了,已經離開受聘的企業,現在一心一意創業,還開了一間公司,希望我們能見面,讓我看他的公司,也看看改變後的他! 

拒絕了幾次,信件往返了幾次,他把焦點轉移到,創業成果分享,有時問問我想法,有時給我看看成品。久了,我又覺得他可愛了,認真工作的男人最有魅力了,不是嗎? 

所以我們見面了,就約在他的公司。那個晚上,看他熱情地介紹每個部門,公司休閒設備,他們如何小團隊打拼大業績,如何讓創投者欣賞進而投資,我真的還以為,敗絮男改變了!這次沒有太久拖拉,我們就正式交往,約會時很愉快,我有時會陪他跟客戶一起吃飯;沒見面時通電話同樣浪漫,他說他珍惜這幾年磨下來的緣分,還在我手機語音信箱錄下自己唱的情歌”Nothing's gonna change my love for you”,當時聽著覺得感動,現在回想,歌名應該改:Nothing's gonna change I “lie” to you才對! 

因為我們都很忙,他創業,我有帶狀(週一到週五)節目要管,久了,也習慣一周約一次。有一陣子很忙,忙到好久沒見面,我不是趕存檔,就是忙到生理痛,只想在家休息。一天錄影後,拖著疲累我去住他家,第二天他先趕去公司開會,我則因為錄影天後可以晚點進公司而繼續睡着。 

後來,起床梳洗打理,把衛生紙準備丟到垃圾桶,垃圾桶一打開,印入眼簾的,是“毫不遮掩的已使用保險套包裝紙”!當下我馬上心死,沒有哭,沒有生氣,沒有難過,只覺得很可笑!大概是所有對他的愛戀在過去三年多都磨光殆盡吧!當晚見面,我很淡定的跟敗絮男說:「我看到你用過的保險套了耶!」,想不到他居然像小孩一樣開始發飆:「妳怎麼能這麼鎮定的說這種話?妳不愛我才沒哭!妳在乎我就不可能是這樣!我要妳來妳卻說妳生理痛要在家,妳都藉口不見面,妳一定有別的男人,我很氣才找別的女人!」 

除了無奈,只有一段小故事能形容我的感覺:東坡居士問於佛印,視東坡何如?佛印曰:「佛也」,東坡得意語之:「吾視爾狗屎也」。自己是什麼樣的人,就用什麼樣的眼光審視別人,自己愛劈腿,當然理所當然認為人人愛劈腿。(當然這也是以前自己劈腿後,必須接受的輪迴代價) 

此後我視敗絮男如鬼魅,不見面不接電話不回訊息,導致他直接殺來公司堵我,求我回頭,命令我回頭,我還是放棄了他。當時這盛氣凌人的傢伙應該很挫折,因為不管感情路上,職場上,學歷上,他總是佔上風,沒被拒絕過。當我向來小女人的個性,突然轉變,卻反而殺得他措手不及。 

最後隔了又一年多,臉書已經在台流行,msn逐漸沒落的時代,朋友間幾乎已經不用msn聯繫,卻有一個久未出現的帳號敲我,原來是他,想要見面。當然是拒絕,因為已經是個無愛也無恨的無感之人。過幾天好奇心作祟,我用臉書搜尋到他,版上是他朋友tag他的婚宴照,照片日期就是他敲我msn的隔天。

男人好不好,從工作,從外表,從條件,絕對看不出所以然,只能從相處中看出端倪;而人的個性也終究不會改變,始終如一的捻花惹草,只能待女孩自己清醒!但是他讓我學到一件事:戀愛裡面女孩不用委屈,更不必當小女人,拒絕男人後,他們往往會更死命想得到。這個花五年領悟的真理,反倒讓我之後的戀愛順遂許多,我是說,至少,戀情“開端”時,是戰無不勝的。 

這是第四年,也是故事的句點。敗絮男,隨著msn一起終結在我生命中。 

戀愛這檔事,以長遠眼光看,不但是愈挫愈勇的過程,更是條“先苦後甘”的路!幾次的失戀,長程來說絕對是好事! 

當媽以後,回頭想起這段感情,突然驚覺,其實敗絮男還教會我一件關於教育的事:「孩子如果要從小丟出國,父母最好相伴左右」(其實即使一起生活,也要給孩子滿滿關懷)!不然父母用心良苦下卻很可能創造了一個怪獸不自知!以敗絮男來說,他極小就被丟出去獨立生活,卻遇上歧視華人的同學,被霸凌,不敢跟父母訴說,導致他自信縮水的後果,就是當有能力後變成自信澎風,甚至自大到漠視他人。且自小心靈沒被愛充滿,以至於長大後他也不懂得愛,當然不懂如何珍惜女性,更不用談經營一段關係。即使生在學術之家,即便父母花上百萬栽培,這樣的孩子,無法給人幸福,也無法給自己真正的快樂。 

感謝敗絮男,讓我用痛苦的幾年,換到一雙鷹眼,以及教養奶諾的法則。這是第一個詭男教會我的事。之後還有其他詭男,讓我愈挫愈勇,下回再跟大家分享!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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